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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噬(shì)嗑(kē),亨。利用狱。
《彖》曰:颐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
《象》曰:雷电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(chì)法。
初九:履校灭趾,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履校灭趾」,不行也。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噬肤灭鼻」,乘刚也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。小吝,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遇毒」,位不当也。
九四:噬干胏(zǐ)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《象》曰:「利艰贞,吉」,未光也。
六五:噬干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《象》曰:「贞厉,无咎」,得当也。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《象》曰:「何校灭耳」,聪不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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